深圳市光祥科技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文化
      中心
      综合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y4im0.com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中介公司员工携租金“潜逃” 租户损失谁担

    分享到:
      来源:深圳市光祥科技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5-14 09:41:44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租户将房租付给中介公司业务员,潜逃随后中介公司以业务员携款“潜逃”为理由,中介要求租户搬出,公司这是员工否违法?近期,北京一中院审结该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携租判决中介公司返还费用并支付违约金。金租

    案情回放

    业务员携款跑路租户被中介赶出

    2019年10月,户损刚毕业的失担小李通过中介公司租了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处房屋,并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潜逃合同约定,中介小李应将租金直接汇入中介公司的公司租金账户或到中介机构的营业部付款,如果小李因故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员工也可委托中介公司代交。携租

    签订合同当日,金租小李通过微信向中介公司业务员小姜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户损3个月房租、押金和中介费,小姜给小李出具了盖有中介公司印章的收据,并且将房子的钥匙交付给小李。

    不久之后,中介公司以小李未支付房租为由,要求小李从房屋搬出。2019年11月,小李搬走,但就退还租金事宜与中介公司产生争议。随后,小李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此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中介公司返还房租、押金和中介费。

    诉讼中,中介公司不同意退款,表示业务员小姜并没有将收到的租金交给公司,现已携款潜逃。而且小李租房的价格明显偏低,也没有按照约定方式付款,小李应察觉到交易存在异常。

    法院判决

    中介违约应赔付

    一审法院认为,小姜系中介公司员工,小李将房租交给小姜未违反合同约定,中介公司未依约交付房屋,小李有权解除合同。最终,判令中介公司返还小李租金等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中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与小李签订合同,合同中对租金数额、支付方式等约定明确,且中介公司是专业的房屋经纪机构,中介公司主张小李应察觉交易存在异常不能成立。同时,签订合同时,小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合同上盖有中介公司的公章,小李为履行合同向小姜支付款项具有事实基础,也具有合理因素,小姜是否将款项交给中介公司与小李无关。小李已依约支付款项,中介公司收回房屋后未再向小李提供出租房屋构成违约,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据此,北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介公司应对业务员的行为负责

    租房合同的一方签订主体是中介公司,但签订合同的具体协商、沟通以及合同签订后如何付款、交房等具体过程,则是由租户与中介公司的业务人员完成。对于租户而言,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与中介公司是同一个主体,因此,中介公司应对业务员的行为负责。

    租户签订合同前要确认中介公司是否取得房东允许出租房屋的授权,关注租赁合同的内容,特别应重视房屋地点、房屋状态、屋内设施、款项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在履行合同时,严格落实并遵守合同约定,不要因为怕麻烦而忽略对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以及屋内设施的检查和清点,避免租住期间或退租时发生争议。

    对于付款一方,还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履行,该案中小李如能够向合同中指定的账户支付租金等费用,则可以避免钱款被小姜占有以及由此产生的无法继续使用房屋的不利境地,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姜馨)

    责任编辑:50
    上一篇:福建泉州黄羚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黄羚牌儿童凉鞋及运动鞋
    下一篇:电影节上的动漫影视:打破“次元壁”,线下也精彩

    相关文章

    • 望奎皮影:光影下的艺术传承
    • 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锦绣新旅程
    • 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锦绣新旅程
    • 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锦绣新旅程
    • 文化中国行丨蜀绣如何让巴蜀文明“活”在当下
    • 西藏加速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 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锦绣新旅程
    • 西藏加速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 柳州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处理指导意见
    • 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锦绣新旅程

    友情链接:

    • 江西强化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管
    • 广西柳州:整治电线电缆认证领域违法行为
    • 天津宝坻口东镇八台港第八届桃花节开幕
    • 山东宁阳: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 聚焦进博会
    • 立案调查企业4家次 福建省药监局确保疫情时期药械安全
    • 福州开展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爱心捐赠活动
    • 三江源生态摄影展在深圳举办
    • 让问题口罩无处藏身!浙江查处曝光一批口罩违法典型案例
    • 三江源生态摄影展在深圳举办
    • 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 话剧《人世间》第100场5月将在北京天桥剧场开演
    • 望奎皮影:光影下的艺术传承
    • 合肥:“万企”纷至沓来 助力“万村”振兴
    •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曝光5起涉疫情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 哈尔滨规范早夜市计量器具使用
    • 创新乡村振兴督查机制的安徽逻辑
    • 第五届“童颂中华”青少年经典诵读征集展示活动启动
    • 聚焦进博会
    •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 哈尔滨规范早夜市计量器具使用
    • 《世界记忆名录》上新 我国三项文献遗产入选
    • 北京多区共绘世界读书日文化图景
    • 哪吒的法宝
    •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
    • 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在北京开幕
    • 柳州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处理指导意见
    • 柳州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处理指导意见
    • 天津全力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 年轻人吃饭为何偏爱老祖宗严选
    • 商务部:2024年以旧换新带动产品销售额超1.3万亿元
    • 以花为媒 农文旅融合发展赋能乡村振兴
    •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
    • 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在北京开幕
    • 吉林市:为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良市场环境
    • 厦门市智能医疗器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通过验收
    • 福建开展质量技术帮扶“你点我帮”活动
    • 五色糯米饭里的发展机遇
    • 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5100多亿元
    • 【丰收江淮】增收之路·产业 安徽寿县甲鱼科技小院正式揭牌
    • 合肥西将建大型生态文旅园
    • 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在北京开幕
    • 认证添翼 “粉”向世界——广西市场监管局助力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纪实
    •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曝光5起防疫期间价格违法案
    • 当茂腔邂逅二十四节气
    •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未成年人“吃谷”谨防消费陷阱
    • 最新发布
    • 当茂腔邂逅二十四节气
    • 我国消费品品种总量突破2亿种
    • 望奎皮影:光影下的艺术传承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深圳市光祥科技有限公司   sitemap

    0.1071s , 9172.1875 kb